自2022年6月1日零時起至6月30日下午5時止
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2022南瀛獎網站進行線上報名,無需列印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類別 | 說明 | |
---|---|---|
1 | 平面創作類 | 以平面媒介或對繪畫性內容進行探索與操作之創作版次性作品請標明 |
2 | 空間與複合媒體類 | 以雕塑、立體、裝置或其他具空間表現特徵之創作 |
3 | 影像與新媒體類 | 含攝影、錄像與使用新媒體New Media或科技藝術創作之互動裝置、聲音藝術、數位音像、 |
註一、各類參賽作品尺寸不限,惟建議參考評審場地及展場高度。
註二、評審及展覽場地:展場高度240公分。
一、參賽作品規範:
主要作品為2019年之後完成之單(組)件創作。
參加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組)件,同(組)
二、初審送件:
個人資料(包含最高學歷、展歷)
創作理念
請自行選定類項,依規定上傳主要作品1件及參考作品2件之圖檔,
(1) 平面作品須上傳3張圖檔,包含1張全貌及2張局部畫面。
(2) 空間與複合媒體類作品每件需有1張全貌與2張不同角度的圖檔。
(3) 新媒體類動態影音或音像裝置類作品需有3張截圖或不同角度之照片
動態影音作品請透過Vimeo/Youtube等網路空間,
初審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
三、複審送件:
通過初審者,請將參與初審之主要作品原件,
(1) 收件時間為2022年8月17日至21日,每日9:00-17:
(2) 採郵寄或貨運送件者,運費由參賽者負擔,運送過程所致損失,
(3) 自行佈展者,請於2022年8月28日前完成,逾期視同棄權。
複審送件作品須與初審內容相符,不得增刪作品內容,
作品原件需裝裱完整。易碎及精細作品需附加襯墊,或妥善盒裝。
作品空間、重量需適於展覽場地並便於搬運。
展出作品所需之佈置材料、器材設備(含展示設備、特殊展櫃等)
一、展覽日期:2022年9月3日至10月19日。
二、展覽地點:臺南市新營文化中心各展館。
三、主辦單位負責整合並協調展覽空間,
四、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
五、展出期間作品不得更換或提借。
獎項 | 名額 | 獎勵方式 |
---|---|---|
南瀛獎 | 不分類遴選3名 | 獎金50萬元,獎座、獎狀各乙式與專輯5冊。 |
類別獎 | 分類項遴選,各1名 | 獎金10萬元,獎座、獎狀各乙式與專輯3冊。 |
優選獎 | 分類項遴選,若干名 | 獎金5萬元,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 |
佳作獎 | 分類項遴選,若干名 | 獎金2萬元,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 |
入選獎 | 分類項遴選,若干名 | 獎狀乙式與專輯1冊。 |
頒獎典禮預定於2022年10月1日舉行。
獲南瀛獎者,其主要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
一、複審送件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並投保藝術品綜合保險,
二、參賽複審作品自收件起至展覽結束,依實際保險價值投保,
一、 卸展及退件時間為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上午9:
二、 退件方式以自行取回為原則。委託主辦單位送回者,
三、 自行領取退件者,如未於退件截止日前領取,
四、 作品於運送過程中,如因搬運或包裝等因素,導致作品損壞,
五、 逾期未取回之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2) 送審主要作品曾於國內公辦美展中獲得入選以上獎項者。
(3)作品完成逾3年以上。
(4)不願參與展出者。
二、參賽者應自行取得創作中所使用之相關音樂、
三、創作團隊若獲獎,須由團隊代表人領取獎金,
四、送件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
五、凡送件參賽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六、洽詢專線:06-6334673或06-